【17989228】 宝鸡市地税局志愿服务队
| 区域: | 宝鸡市 |
|---|---|
| 详细地址: | 宝鸡市金台大道11号 |
| 人员规模: | 20 |
| 正式成员: | 41 |
| 加入方式: | 验证信息加入(需审核申请) |
| 联络团体: | 宝鸡市志愿服务联合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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宝鸡市地方税务局志愿服务队组建于2014年7月,是根据各级文明办相关要求而成立的。更好地贯彻志愿服务常态化要求,为增强奉献意识、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,在服务大局、服务中心、服务发展、服务群众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,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。
一、组织机构
按照市直机关工委党员志愿服务指导协调组的要求,市局机关党委成立宝鸡市地税局志愿服务队、宝鸡市地方税务局党员志愿服务队,市局机关支部成立宝鸡市地方税务局党员志愿服务分队。
二、志愿服务分队的组建及管理
1、组建条件。以机关支部为单位组建。加入党员志愿服务队的志愿者以中共党员、预备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为主,具有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所要求的身体条件、服务技能和服务能力;热心社会公益事业,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;有服务大局、服务群众、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觉悟;品行端正,遵纪守法,遵守志愿服务组织的有关规定。
2、组建程序。按照报名申请、审核组队的程序进行。
报名申请。市局机关支部所属党员干部原则上应当成为党员志愿者。
审核组队。机关支部根据党员报名情况,进行审核、分类、组队,明确队伍负责人、具体联系人、服务项目等相关事宜。
3、队伍管理。党员志愿服务分队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进行管理,在机关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。机关支部通过建立注册登记制度,对党员志愿者进行统一编号,建立人员档案,并实行动态管理;建立活动反馈制度,将党员志愿服务活动情况及时如实记录;建立督查考核制度,加强对党员参加志愿服务工作的督查、指导和帮助,并适时进行考核,把党员干部参加志愿服务情况作为年终评优评先工作的重要依据,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参加志愿服务工作积极性、主动性。
三、志愿服务队的主要职责
市局党员志愿者服务分队,在市局党员志愿者服务队指导下开展工作。主要职责是承担市局机关党委及各支部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的指导、协调职能,接受党员志愿者登记申请,安排党员志愿者从事志愿服务工作,完善登记、反馈等基础资料,加强党员志愿者动态考核、管理。
党员志愿服务分队的负责人原则上由党支部负责人兼任,同时指定一名联络员。
一、组织机构
按照市直机关工委党员志愿服务指导协调组的要求,市局机关党委成立宝鸡市地税局志愿服务队、宝鸡市地方税务局党员志愿服务队,市局机关支部成立宝鸡市地方税务局党员志愿服务分队。
二、志愿服务分队的组建及管理
1、组建条件。以机关支部为单位组建。加入党员志愿服务队的志愿者以中共党员、预备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为主,具有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所要求的身体条件、服务技能和服务能力;热心社会公益事业,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;有服务大局、服务群众、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觉悟;品行端正,遵纪守法,遵守志愿服务组织的有关规定。
2、组建程序。按照报名申请、审核组队的程序进行。
报名申请。市局机关支部所属党员干部原则上应当成为党员志愿者。
审核组队。机关支部根据党员报名情况,进行审核、分类、组队,明确队伍负责人、具体联系人、服务项目等相关事宜。
3、队伍管理。党员志愿服务分队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进行管理,在机关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。机关支部通过建立注册登记制度,对党员志愿者进行统一编号,建立人员档案,并实行动态管理;建立活动反馈制度,将党员志愿服务活动情况及时如实记录;建立督查考核制度,加强对党员参加志愿服务工作的督查、指导和帮助,并适时进行考核,把党员干部参加志愿服务情况作为年终评优评先工作的重要依据,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参加志愿服务工作积极性、主动性。
三、志愿服务队的主要职责
市局党员志愿者服务分队,在市局党员志愿者服务队指导下开展工作。主要职责是承担市局机关党委及各支部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的指导、协调职能,接受党员志愿者登记申请,安排党员志愿者从事志愿服务工作,完善登记、反馈等基础资料,加强党员志愿者动态考核、管理。
党员志愿服务分队的负责人原则上由党支部负责人兼任,同时指定一名联络员。
团体联系人
|
曾昭明 邮箱:1819710946#qq.com (请将#替换成@以后发送邮件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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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评价
对项目开展培训的满意度:5.0
与志愿团体合作的满意度:5.0
项目执行与计划的符合度:5.0
与志愿团体合作的满意度:5.0
项目执行与计划的符合度:5.0
团体地址
宝鸡市金台大道11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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